本報訊 (劉培川 記者 黃鵬) 昨日,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區分局與市第一人民醫院、雙流縣第二人民醫院共同簽訂了人民警察傷病救治“綠色通道”協議書。即日起,天府新區分局因公負傷或患有突發疾病的民警,若暫未辦理手續或未交押金,可憑《人民警察證》等身份證明先行救治,事後補辦手續。需入院治療的,由專家及莊臣時會診實施手術或協助轉院治療,以提高救治成功率,減少致殘率,盡全力輓救民警的生命。
  根據協議,市公安固態硬碟優點局天府新區分局在編民警和消防警衛官兵在維護國家安全、社會治安秩序,保護公民安全,保護公共財產中致傷,或者在預防、制止和懲治犯罪活動,維護交通安全,處理交通事故,以及在搶險救災、參加社會公益活動、警衛等工作中致傷的,市第一人民醫院、雙流縣第二人民醫院將開通“綠色通道”為民警提供緊急救治。
  據介紹,對於暫未辦理手續、未交押金的因公負傷民警,可憑《人民警察證》等身份證明接受院方的先行救治,待傷員急救或出院後,在10個工作日內由民警所在單位統一結汽車借款算。對需要住院治療的人民警察,院方將優先安排病房及床位,組織有關專家及時會診,提出最佳治療方案,精心、及時實施手術和康復治療。因傷情嚴重急需進行跨區域轉院治療的,院方將積極聯繫相關轉入醫院,確保民警順利得到救治。  (原標題:因公負傷民警可憑身份證明接受先行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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